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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Apple 殺不死的,必使它更加強大 (?

又或是從此一蹶不振呢

Tile
去年黑五買的 Tile,如果這個月過完有剩餘的摳摳,下個月可能就要被 AirTag 取代惹

這一篇不小心拖得有點久,拖到都快要沒有話題熱度了。我本來想寫一篇《那些年在 Apple 發表會後哭暈在廁所的科技新創》,如果你是一位數位麻瓜,這個主題的梗是:每隔一陣子,Apple 就會在發表會端出一道他們以前沒有做的新菜色。雖然對大部分使用者而言,這其實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你是一家正在做這個題目的新創公司,那很可能你整間公司的價值幾乎可以說是直接被一台大坦克給活生生的碾壓過去了。

但這個主題可能稍微有水準的科技新聞網站可能都盤點過了,所以我想換一個角度切入討論這個議題:其實我從來就不覺得創業題目被 Apple 複製/抄襲/剽竊/模仿/致敬 有什麼不好。甚至完全相反,這代表你的眼光獨到,選題有很大的前景。而且身為市場上的先行者,就應該要發揮先行者的優勢,比方說利用使用者數據分析這個需求的走向和趨勢,快速應變市場的需求,而這反而是像 Apple 這樣的大公司可能很難有的彈性。

雖然反壟斷的官司還是值得打個幾場,但真正的贏家,還是靠真本事在賺錢的。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就算過了 5 年, Spotify 還是比 Apple Music 好用。或是更厲害的: 10 年前,Steve Jobs 在 Dropbox 的創辦人拒絕收購的時候烙下狠話說要毀掉他的公司。2 年前,Dropbox 在 NASDAQ 上市,估值超過 120 億美金,Google Drive 和 iCloud 的檔案同步系統還是被甩在五條街外。

所以我想啊,雖然天生自帶 buff 的狂人滿街都是,但這還是阻止不了其他人成功的吧。